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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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第七届人大代表陈文华

近日,我所主任陈文华作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建议办理单位中共阳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和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建议高度重视并作专门的回复。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陈文华代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针对我市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意识不够强,重惩罚,轻保护,理解宽容心不到位;对民营企业经济犯罪认定标准理解不够,怕承担责任,执法缺少柔性;司法机关对涉案企业立案时间过长,结案不积极,不利于企业经营活动等问题,建议司法机关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保护理念和意识;掌握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条件标准和处理适度,加强柔性执法;加强沟通协调和人大监督,共同推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经过认真深入的调查研究,陈文华作为领衔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建议》等系列建议,该建议反映了民营企业家的心声,得到10多名来自企业界的代表的热烈附议。

市政法委回复称:“我市公检法司非常重视,将一以贯之坚持把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把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并表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保护理念和意识;落实宽严相济理念,严厉打击破坏民营经济的犯罪活动,同时慎用司法办案措施,最大限度减小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工商联等协调联动,共同为企业发展解决实际的困难和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称:“进一步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慎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完善司法责任制,对故意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搞选择性执法、偏向性司法的,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工商联等协调联动,加大纠错力度,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家安心创业、合法经营、聚精会神办企业”。

作为市人大代表,我所主任陈文华律师尽心履职,多次对民生、司法等领域提出切实可行建议,并获得有关单位回复和领导上门听取代表意见反馈情况,为依法治市,优化我市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政法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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