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打乱阳江有人捉条蛇回屋养,结果被判刑

南京白癜风皮肤病研究所 https://m-mip.39.net/fk/mipso_5608569.html

蟒蛇,即阳江人所说的“南蛇”

一般人遇之退避三舍

竟然有人捉回家饲养

这不仅关系到人身安全问题

还可能触犯法律!

基本案情

年6月,被告人杨某荣在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某村附近的河边电鱼时,发现河边有一条南蛇(蟒蛇),便使用电鱼机将南蛇(蟒蛇)电晕,然后将其捉回家中饲养。后阳东森林分局民警在被告人杨某荣的家中,现场查获疑似蟒蛇活体1条。经聘请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疑似蟒蛇活体为爬行纲蛇目蟒科蟒属缅甸蟒,保护级别为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法院判决

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荣无视国家法律,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荣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支持。被告人杨某荣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荣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元。

法官说法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对保护生态环境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法院依法严惩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充分发挥了环境资源审判对社会公众行为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另外,因该案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阳东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若发现野生动物,不能拿回家自己饲养,更不能非法猎杀、贩卖,否则就会受到法律追究;如若发现他人存在上述行为,也应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珍惜、保护野生动物

切勿擅自将它带回家!来源: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yangjiangzx.com/yjstc/1079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