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人员:
现将《阳江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阳教继〔〕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阳江市阳东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阳江市阳东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阳江市阳东区居住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年5月31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时间安排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5月8日前做好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和信息公布工作,申请人可在阳东区政府网下载关于本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相关资料。
(二)第一阶段
1.网上申报(5月8日至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