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职工异地就医指南
一、待遇标准
1、报销比例
备注:文件依据《转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阳社保[]63号)。
2、免起付线病种
(1)各类恶性肿瘤(含保守治疗、手术及术后放、化疗和非放、化疗治疗);
(2)血友病;
(3)地中海贫血;
(4)精神分裂症;
(5)肾脏、肝脏、心脏移植手术和心脏瓣膜置换术;
(6)骨关节置换术。
备注:文件依据《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起付线扣减办法经办业务工作的通知》(阳社保[]93号)。
3、统筹支付最高限额
根据《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阳人社发[]号),年阳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支付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二、就医流程
(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流程
参保人凭《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二)(转诊)》或《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一)(长驻外地工作或居住人员)》及个人社会保障卡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符合医保医院住院收费处医院挂账,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目前我市已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包括:
1、医院
2、医院
3、医院(含东院)
4、中医院(含南院)
5、医院
6、医院
7、中国人民武装警医院
8、医院
9、医院
10、广州中医院
11、医院
12、医院
13、医院(限大德路总院)
14、医院
15、广州医院
16、广州医院
17、广州医院
18、广州医院
19、南方医院
20、广医院
21、医院
22、医院
23、医院
备注:医院、医院以及医院为我市与珠海市互认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就诊时无需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及起付线扣医院相同。
(二)市外就医零星报销流程
参保人在市外未进行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或个人已选择的异地定居医疗机构就医的,出院结算后凭以下资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相关费用:
①医疗发票原件;
②医疗费用清单清单原件;
③出院小结复印件;
④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⑤《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二)(转诊)》或《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一)(长驻外地工作或居住人员)》复印件;
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⑧本人《阳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手册》原件;
⑨由他人待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转院诊治或异地定居流程
1、办理转院诊治
(1)转院诊治条件:
①转院才能抢救的危重伤病员;
②经多次检查会诊,诊断仍不明确的疑难病症;
③专科疾病,医院无法继续诊治的;
④因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或治疗,本医保统筹区无此项设备或未开展此项业务的。
(2)转院审批流程:
①凡需转院者,必须由主诊医生填报《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二)(转诊)》医院医务科审批;
②医院填报《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二)(转诊)》后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登记。
③参保人因病情危重或急诊异地入院的,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3)转院诊治不得转往的医疗机构:
①市内的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②市外的非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诊所、门诊部等。
2、办理异地定居
(1)异地定居条件:
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可选择长期居住地三家或以下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报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
(2)办理异地定居流程:
①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一)(长驻外地工作或居住人员)》,本表一式三份;
②按照《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一)(长驻外地工作或居住人员)》要求,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应到选定的三家或以下的长期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加盖公章;
③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应到长期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应到本人工作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⑤长期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本人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可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登记。
(四)出差、探亲、旅游突发急病住院
参保人在出差、探亲、旅游途中突发急病住院的,无需办理转诊手续,统筹支付比例和扣减起付线标准按参保地统筹区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单病种结算定额标准。参保人报销医疗费用需提供的资料与流程与市外就医零星报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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