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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阳江市阳东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辅助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2号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9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YJTYCG-005Z
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辅助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阳江市阳东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辅助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货物中央空调及辅助材料
1(批)详见采购文件1,50,.,50,.0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