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衡水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认真做好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紧急通知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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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廊坊市教育局通报
关于对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违规招生的处理意见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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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严重违反省、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擅自提前组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经处理仍未及时整改。经廊坊市教育局研究,决定进一步处理如下:
1.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提前组织的招生结果无效。
2.责令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即日起立即停止违规招生行为,退还全部违规招生费用,并负责做好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
3.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13号)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削减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年招生计划。
廊坊市教育局重申:本年度主城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全部通过“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的虚假宣传。因学校违规宣传误导群众、违规招生造成损失,由相关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请学生和家长仔细阅读由学校下发、本人签字的《廊坊市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南(修订版)》内容和廊坊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