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阳江市异地就医政策从年5月1日开始进行调整。此次政策调整主要针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待遇及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和条件。调整后,异地就医政策有什么新变化?
点击观看视频▼
根据新调整的政策显示,发生临时异地住院就医并且尚未出院的符合条件的急诊人员,可以在出院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办备案,参保人在出院结算后不能再补办备案。如果补办备案手续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补办备案手续的时间可以相应顺延。从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手续上看,报销更加简便,参保人无论是否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均可在市外已开展异医院进行联网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费用均由就医地医疗机构记账,参保人仅需支付个人支付部分费用,无需再回参保地申请报销。不同类型的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一
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二
异地转诊人员:职工医保起付线统一为元,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统一为元。报销比例与就医的医疗机构等级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0%执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5%执行。
三
急诊人员:急诊人员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按照异地转诊人员标准执行,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0%执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5%执行。
END
---△△△---
来源|阳江新闻
文字|林倩娜
摄像|陈伟良
编辑|梁胜叶幼仙
原创保护盗用必究
版权属阳江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