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市各有关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为贯彻《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引导企业诚信守约经营,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粤工商市字〔〕号),我局决定开展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申请材料
(一)《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在“守重公示系统”上填写;
(二)《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企业盖章扫描后上传“守重公示系统”;
(三)《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广东”网站下载。
三、活动安排
(一)申请公示企业应于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于网上提交申请:
1.登陆“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