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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公开招聘教师人公告
完整岗位详情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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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13号)和《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阳办发〔〕8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政府批准,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阳东区年公开招聘教师共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阳江市阳东区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因工作需要,本次录用的教师须服从阳东区教育局的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等三类。“应届毕业生”指年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不限”指同时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对象具体见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或取得中小学副高级以上教师职称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被辞退未满5年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广东省内行政、事业单位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不得报考。
6.阳东区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需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阳江市阳东区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以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对口专业报考的,要求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四、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年7月3日起在阳江市阳东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