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纳优秀人才,阳江市水政监察支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阳江市水政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强;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以上;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需在选调单位服务满5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5日止。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