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告购房人须知
尊敬的购房业主:
为了保障您的购房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买到权属完整的“放心房”,选购商品房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为保证项目的合法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开发建设项目的小区规划要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要求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对批准的规划擅自改动,规划图要张贴在售楼处明显位置。
四、在选购预售商品房时必须查看该楼盘是否办理载明楼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预售许可方案,并确定选购房源是否可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预订,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房地产中介代理销售的,要公示《商品房代理销售备案表》和销售代理承诺书。
五、选定房源后,付款到该楼盘预售资金监管账号的同时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应签订电子版购房合同,并由购房人设定合同密码;签订文本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购房人应当督促开发企业在30日之内到住建局进行合同备案,防止开发企业一房多售。
六、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户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合同中及补充协议有无与双方约定不一致的内容,注意应在合同中注明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约定。
七、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向购房户提供《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安平县住建局监督举报、--
(安平县住建局供宣,未经安平官微授权,禁止其他北京白癜风医院有哪些那个好北京哪里可以治疗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