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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是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中共阳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申请使用事业编制的复函》(春机编办核〔〕82号)精神,决定从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3名在职在编人员到市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人数
按照“岗位需要、自愿报名、公平考试、竞争上岗”原则,从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3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于年10月30日),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满试用期或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能熟练操作电脑;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七)计生审核不合格、尚在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准参加本次选调。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