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开庭

12月14日上午,由阳春市人民检察院请求依法确认阳春市环境保护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处置涉案危险废物,行政行为违法行政公益诉讼案在阳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阳江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蓝梓瑜: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外,据了解,由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阳江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将在这里进行开庭审判。

上午九点半,阳东区人民法院、阳江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的审判庭外座无虚席,来自阳江市各县(市、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到场旁听。审判过程在网络媒体上全程直播。

据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起诉,违法经营者梁倡在阳春市潭水镇翔南村委会投资建设无证照经营锡化合物加工场,擅自改变园地土地性质,并产生具有浸出毒性危险废物。自发现以来,在梁倡逾期不依法处置该批具有浸毒性危险废物的情况下,阳春市环境保护局没有及时依法代为处置,造成kg危险废物被非法转移到罗定市双东环保工业园区。诉前程序期间,被告仍未及时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公益诉讼起诉人阳春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忠: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被告方的律师就是否行政不作为一事,双方各举其证。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合议之后当庭宣判。

审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确认被告阳春市环境保护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据了解,行政公益诉讼是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依法提起诉讼的一种制度,作为一项新型检察办案工作,首例阳江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突破了阳江市公益诉讼零关口,对全市行政机关有重大的警示教育意义,推动了阳江市各地区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进展。

阳春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忠:首例阳江市行政公益诉讼案)是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的理念,促进我们全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阳春的绿色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随着中央对环保等等方面的工作重视,公益诉讼工作的担子会越来越重,行政机关的执法压力会越来越大,今后我们一定会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越做越好。

记者:蓝梓瑜、张飞鸣

编辑:严雅惠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形式转载!

--

更多新闻资讯请







































中国最好的白癜风医院
哪家治疗白癜风最好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yangjiangzx.com/yjstc/461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