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一男子深夜持砍刀当街杀人,被判死刑

3月31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裁定依法将故意杀人犯邓敬祥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被告人邓敬祥是阳西县塘口镇人,年7月19日23时许,被告人邓敬祥和其女友江某以及同案被告人李某、王某(均已判刑)、黄某等人在阳西县某俱乐部喝酒。次日1时许,江某、黄某离开某俱乐部前往某KTV找朋友陈某,与陈某、被害人叶某(殁年20岁)等人唱歌、沐足,后一起去某夜宵档吃夜宵。

当日2时许,邓敬祥、李某、王某到某粥街吃宵夜,其间邓敬祥多次打电话联系江某,江某没有接听电话。邓敬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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