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为人父为人母的家长,对孩子上户口的是肯定是十分着急的!自从广东省文件“新生儿入户不得与计生挂钩”下来后,大家便一直在关心这政策何时下台!不过最近看到一些报道跟政策解读,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
新政解读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问题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即日起政策外生育又未经计划生育部门处理的,不再以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现在到派出所上户口不用罚款,实际不是不用罚款,是上户口时派出所不卡你了(以前要求先交罚款,现在不要求了),罚款是卫计委的职能范围,上了户口计生部门还是会找你罚款的。
入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即使已经入户,仍然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省公安厅和省卫计委的有关文件规定,“公安机关应积极协助卫生计生部门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或证件,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经计划生育部门处理的,应在办理小孩户口登记后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文件要求,公安部门和计生部门要实现信息共享,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违法生育的证据材料计生部门可以通过公安部门调查取得。
入户前与入户后,社会抚养费什么时候交?违法生育者在为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办理入户手续时,已经向公安部门提供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即公安部门已经掌握了违法生育者的身份信息和生育子女的情况。计生部门通过向公安部门调取相关资料就可以立案征收社会抚养费。
随着入户政策的调整,并不代表计划生育政策的放松,更不是对超生的纵容。在入户前还是入户后缴纳社会抚养费,只是缴纳时间早晚的问题,入了户并不代表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对拒缴社会抚养费的将坚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放松,呼吁大家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此外,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会将新登记入户人员的人口信息通报给计生部门,由计生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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