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阳江市纪委监委拟在全市党政机关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安排在市纪委监委机关或市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选调人员需要符合相关调动规定)。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品行端正,敢于担当,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身心健康。
3.现任科员级及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1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法学、计算机、审计、会计、侦查、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纪检监察系统内不限专业。)
5.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满足转任要求。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电子邮箱:yjjwg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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