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