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2月25日裁定受理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广西钦州建筑材料工业公司破产清算案、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广西钦州永航陶瓷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等六件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的有关规定,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采取竞争选任方式确定上述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01

相关案件债务人(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03月10日,注册资本为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汉夫,股东为陈祥、陈南、陈汉夫。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仍存续的分公司约70个,涉及多个在建工程。目前本院立案审查的债权人申请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案件共计4件。

(二)

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年8月,注册资本万元,股东为:1、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占股30%;2、广西冶金研究有限公司,占股25%;3、广西桂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3%;4、广西远洋大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占股22%。玉柴石化公司于年9月29日与广西青青芒果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由玉柴石化公司向青青芒果公司借款万元,期限为60个月。借款期间,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不能依照《借款合同》约定支付本息,广西青青芒果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年9月向本院申请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年5月停产至今。

(三)

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

新合力公司是钦北区政府年5月招商引进的一家主要生产镍铁合金的民营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亿元,其中云南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占股95%,佛山南海易贝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占股5%。法定代表人是毛彬。

钦北区政府与新合力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的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铁合金冶炼和废渣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建设周期36个月,分2期建设。但直到年5月,新合力公司只建成1台立方高炉及生产配套设备即投入生产。新合力公司于年12月获得自治区发改委年产28万吨锰铁11万吨镍铁合金(即年产万吨不锈钢项目)的批复,但没有实际投资建设。至年7月15日新合力公司停产时,新合力公司只建成一期项目的1台立方米高炉及生产配套设备、部分简易办公用房和宿舍楼,完全没有达到该公司与钦北区政府协议约定的一期项目或二期建设项目内容。

年1月,由新合力公司6位债权人: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广西万通物流公司、浙江三和特产公司、自然人徐进才和嘉佳鑫(泉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广西金戎万和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广西新合力公司生产设备、场地进行生产,新合力公司所得租金主要用于兑付其拖欠的工人工资。年8月,金戎万和公司停产。年8月,经上述6大债权人协商,由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独家成立广西戎鑫达公司从金戎万和公司手上转租设备、场地继续生产。之后,广西戎鑫达公司在断断续续生产。

(四)

广西钦州建筑材料工业公司

钦州建筑材料工业公司成立于年9月21日,注册资本为71.5万元,经营范围是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产品、化工产品、视音产品、食糖。该公司于年12月27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多年来已无实质性生产经营,长期处于停业状态,目前已被自治区国资委列入“僵尸企业”名单。

(五)

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

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1月17日,注册资金万元。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因与深圳联捷物流有限公司因海上、海通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经北海海事法院作出()桂72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后,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向北海海事法院申请执行标的为.70元。北海海事法院于年6月30日裁定终止本次执行。深圳联捷物流有限公司于年10月15日申请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年9月29日裁定本院立案受理。

(六)

广西钦州永航陶瓷有限公司

永航公司成立于年,营业执照注明的有效期系从年8月19日至年8月19日。该公司设立时有三个法人股东:钦州装饰砖厂占股比例50%、中国科招公司占股比例25%、加拿大永盛公司占股比例25%。因钦州装饰砖厂欠申请人东盟技术中心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借款未还,双方于年4月7日签订《出资额转让补充协议》,并由永航公司分别于年4月7日、4月9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同意由广西科技创业中心代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从钦州砖厂受让的46.37%的股权,但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年8月25日,钦州市工商局以严重违反《企业年度检验方法》的规定为由,对永航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钦市工商字号)。经永航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年11月7日,广西区工商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桂工商复议字09号)维持了钦州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永航公司自年被吊销营业执照至今一直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02

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已入选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且为一级管理人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03

申报方式

(一)提交“邀请函回执”。如有意参加竞争,请于年3月4日17点前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邀请函回执”寄至本院(截止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向本院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确认报名参加竞争。逾期未向本院寄送“邀请函回执”(原件)的,视为不具有参加本次竞争的资格。请报名参加竞争的中介机构确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过“邀请函回执”中注明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中介机构的,由其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二)提交竞争材料。按照前项要求提交“邀请函回执”后,请于年3月4日17点前,将中介机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竞争文件一式十份提交或寄至本院(截止时间以提交或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向本院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逾期未向本院提交竞争材料的,视为不具有参加本次竞争的资格。竞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竞争成为***公司破产管理人的陈述与承诺》(以下称《陈述与承诺》)。《陈述与承诺》应包含以下内容(请将字数控制在字以内):

(1)针对该案,拟委派的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该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并说明其有关行业破产(重整)的相关执业经历;

(2)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的规模,并附其姓名、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并说明团队人员有关行业破产(重整)的相关执业经历;

(3)如担任案件管理人,拟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解决方案、工作进度报告制度等;

(4)针对本次案件参与竞争的优势;

(5)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的名称、数量及进度情况;

(6)管理人报酬方案;

(7)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者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8)是否在钦州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成为管理人后在钦州设置固定办公场所。

2.《陈述与承诺》的基础说明及证明材料。参与竞争的中介机构可以将用于支撑其《陈述与承诺》内容的基础说明及证明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本院提交,以作为评审委员会决策参考。

04

申报方式

报名截止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初步审查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二项列明的“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的材料递交本院破产案件管理评审委员会讨论,并依照有关程序确定每个案件1名管理人及1-2名备选管理人。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世玲、雷宇宏

联系-、-

指定电子邮箱:

kcgh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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